时间:2020-09-17 08:19:52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床护士及助产士,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助产士10名,儿科护士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五官端正; (五)年龄和性别:3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为准),女,身高155cm及以上; (六)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 (七)曾在本院工作期间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医疗投诉或对自身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等原因被解聘的人员不能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区(普厅大酒店住宿部一楼后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准备近期免冠彩照1张(1寸)。 (五)联系方式:办公室 0876-6122264、 冯育贵 18987606567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儿科护士考试教材为: 人民卫生出版社《基础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相关内容; 助产士考试教材为: 人民卫生出版社《助产士规范化培训教材》、《基础护理学》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开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地点:普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加分项目 1.全日制专科学历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 2.在助产士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加2分、有助产士进修6个月以上经历的加3分,两项可以累加; 3.应聘儿科护士有儿科工作经验的加2分,有儿科进修6个月以上经历的加3分,两项可以累加; 4.具有护师职称的加1.5分,具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加2分。 5.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必须出具工作岗位医院证明,进修经历需出具进修证。有作假者,一经证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操作考核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操作考核,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有人员进入操作考核; 2.操作考核内容以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四)成绩统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核成绩×50%,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体检 拟试用人员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签订试用期协议。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试用的依据。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继续按照考核最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试用。 六、公示 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及医院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接到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试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到医院上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科室同等绩效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医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四)享受外出进修学习等人才培养待遇。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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