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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上海科学院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科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组织各方科研力量的“科研总部”,主要承担围绕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产业的创新需求,协调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业务工作。目前,上海科学院已初步建立“总部 创新主体”、“没有围墙”的集团化发展的科研联合体特点的总体框架和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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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主要结合实际需求,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笔试照常进行)。
3、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面试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聘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5137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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