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
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二)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1.洪洞县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及单位简介
2. 洪洞县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加盖公章,共两份)
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人身意外伤害险缴费证明(每人不低于85万的保额)
6.招聘简章(纸质版一份盖公章和电子版)
7.单位介绍信(注明:办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二、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离校两年内(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
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 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
业生。
(二)个人申报所需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毕业证
2.身份证、户籍卡(户主页及本人页)
3.就业创业登记证
4.二寸照片一张
(2)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1.身份证、户籍卡(户主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二寸照片一张
备注:(1)以上三证为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
(2)就业创业登记证可到洪洞县公共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三、就业见习实施步骤
1、见习单位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省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上申请见习单位并申报见习岗位,同时向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见习单位召开现场对接会或网络对接会(对接时间通过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3、符合就业见习条件和见习单位录用条件的人员,经见习单位审核通过后,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4、 见习人员上岗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的见习工资;
5、见习单位按月将见习人员工资表、增减表、承诺书等材料提交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人社局复审,通过后由财政资金按照1128元/人/月的标准向就业见习单位发放补贴。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7-341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