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功转学,我有话要说!

1.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但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流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不允许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的证明材料。
2)学籍及就读证明材料。
“返回原籍”考生学籍迁回我省的,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及就读证明材料的,按往届生报名办法处理;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按同等学力报 名办法处理。均不符合的,不予在我省报考。
2.外省籍考生(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22”开头)还须符 合以下要求之一:
1)考生本人来我省就读的,其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满三年(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考生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其全家户籍、考生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满一年(2023年12月31 日前迁入),并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此外,其父或母须在我省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202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简称“全家迁入”)
3)考生父母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的,考生本人的户籍、学籍须在高考报名前转入我省,不受年限限制。(简称“军转及工作调动”)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本人学籍、考籍转入我省时间必须满三年(2022年9月30日前转入),并在学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此外, 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2022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简称“随迁子女”)
5)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5.同等学力报名办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初中毕业必须满三年(吉林省内初中毕业证书且在2022年8月前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