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1 02:14:13
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规避劳动关系 最近开了一个争议很大的劳动案子,部分国企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规避应有的企业责任,同时又要求劳动者作为设计人在工程联系函上签字,承担未来可能的风险。不明示的考核标准,让劳动者在绩效减半的环境下忍受低工资甚至拖延发放,25年4月发了2月的工资1420元,难以想象这是21世纪长沙的工资标准。 4月递交材料,7.10第一次开庭,10.16第二次开庭,周期很长,但劳动者这边也不调解,不蒸馒头争口气 不过近期与同行们沟通,即使我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在现有大环境下也很难认定与实际用工单位成立劳动关系。但无论结果如何,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最大的可能性是作为律师能做的了#劳动关系 #严格的法律人 #劳动合同法 #诉讼律师 #律师 #劳务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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