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9 02:18:03
| 劳动合同之劳务派遣版 劳务派遣下的劳动合同撰写要点(约600字) 一、合同性质与主体 本合同系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与被派遣劳动者(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非乙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 写明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明确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乙方被派遣至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1. 合同期限可为固定或无固定期限; 2. 试用期应符合法定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期限的六分之一; 3. 若派遣任务结束,应明确待岗期间的处理方式(如提供再派遣或支付基本报酬)。 三、工作内容与地点 1. 明确乙方从事的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及派遣单位的名称和所在地; 2. 约定甲方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进行合理调岗或再派遣,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3. 派遣岗位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不得派往核心岗位。 四、劳动报酬与支付方式 1. 明确乙方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等)及支付周期; 2. 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同岗位正式员工报酬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甲方应按月直接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委托用工单位代发。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乙方在派遣期间享有与用工单位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休息休假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与安全 1. 用工单位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与劳动条件保障; 2. 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1. 明确解除条件:包括劳动者原因、派遣任务结束、用工单位退回等情形; 2. 甲方解除合同时须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如适用); 3. 用工单位不得直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八、违约与争议解决 约定双方违约责任、保密义务及争议处理方式(协商、劳动仲裁或法院)。 要点总结: 劳务派遣下的劳动合同应突出“三分清”:即劳动关系归派遣单位、管理责任归用工单位、权利保障归劳动者。合同应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与报酬平等,防止用工混同与责任转嫁。#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