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8 04:19:36
2025年枣庄薛城区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 2025年枣庄薛城区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11人)\n一、招聘原则\n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n二、招聘范围和条件\n(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n(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n(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n(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毕业证书登记的专业为准)、技能条件;\n(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n(六)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4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4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n(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n1.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包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n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n3.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的人员;\n4.曾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n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n6.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n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n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相关同意报考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其间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n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8月。\n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东营中公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 #医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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