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14:34:24
广东8个城市试点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 【好消息】为了解决“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并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以更好满足患者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试点病区要按照国家和省的床护比比例要求,根据临床科室特点、病种分布、患者病情和护理工作量,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逐步增加护士配备。\n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护理员由试点医疗机构采用自聘或劳务派遣或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进驻的方式配备,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人员数量应以满足患者住院期间生活照护服务需求为标准。\n《方案》还提出,试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统一医疗护理员调配、着装、标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医疗护理员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n需要注意的是,试点病区的住院患者并不意味着必须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原则,试点病区会预留出病房或床位用于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