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19:20:27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聘一般特聘专干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公开选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7日 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
qwbmsk@szgm.gov.cn进行报名,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编号”;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含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编辑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5.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含手写签名);
8.任职回避承诺书(含手写签名);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初审及考试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试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具体考核安排及要求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统一设置合格线75分,对成绩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资格复审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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