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5月经福建省司法厅审批成立,系国务院侨办直属的国立华侨大学校办律师所,是当时华侨大学法律系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开展法学教育研究的唯一指定律师所,也是华侨大学法律系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实习基地。2000年10月,我所根据司法部要求与华侨大学脱钩,改制为泉州市市直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了继续作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师生法学教育研究和社会实践基地外,我所开始公开招募社会律师扩大律师队伍,重心转为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7月,福建华达(石狮)律师事务所获批成立,我所成为省内首家在本地区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福建华达(晋江)律师事务所获批成立。2020年10月,福建华达(南安)律师事务所获批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