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聘:昆明市五华区莲华中学、昆明市盘龙区财大附中、红河学院招聘

发布时间:2024-06-05 0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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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

莲华中学2024年

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中学(昆明市五华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附属中学)为五华区区属公办学校,位于美丽的蓝花楹大道——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设施一流。学校秉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办学的发展思路,由五华区教育体育局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依托昆明市五华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优质的教研资源,为学校提供有力支撑,助推学校跨越式发展。为储备优秀教育人才,现面向社会引进部分学科教师。

二、引进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3人;

初中数学教师2人;

初中英语教师2人;

初中物理教师1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

初中历史教师1人;

初中生物教师1人;

初中体育教师1人。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犯罪等记录。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或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3)2021年9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教学年度以上初中或高中学段任教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4.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相符。

5.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应聘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熟悉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较好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引进人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其它师德师风情形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77号(昆明市五华区莲华中学)

4.咨询电话:

0871-65158027  0871-65158020(咨询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材料

进入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按所列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自行填写打印并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且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2)。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岗位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所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符合依据2021年9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教学年度以上初、高中学段任教工作经历放宽学历条件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2);

8.其他荣誉、获奖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应聘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式

考核依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照先面试后模拟课堂教学的顺序进行考核。面试及模拟课堂教学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的人选。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最终考核成绩以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为准,如模拟课堂教学成绩并列,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一)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任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人选。报名人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的,可正常进行模拟课堂教学。面试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及教研能力。模拟课堂教学总分100分,根据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进入模拟课堂教学环节的人员,模拟课堂教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考察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引进单位负责考察、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教师,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五华区公办学校同等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执行薪酬待遇。

(二)纳入五华区教师成长培训体系,提供专业系统的教师职业成长平台。

(三)在业务培训、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科研立项、参加各级各类课赛等方面享有与在编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八、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由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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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五华区莲华中学)

昆明市盘龙区

财大附中2025年部属

公费师范生招聘公告

亲爱的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昆明市盘龙区财大附中招聘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生2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高考学科),人数2名(均享有盘龙区公办学校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及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本专业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语文二甲,其余学科二乙以上)。

三、招聘时间及招聘方式

1.简历投递: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将PDF版本简历发送至pwwhgh@163.com

2.考核方式:授课+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周老师:0871-65630107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310号

五、简历建议内容

六、其余注意事项

学校考核合格、政审及体检合格后正常录用。

(来源:昆明市盘龙区财大附中)

昆明全职

免笔试!正式编制!

红河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红河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分批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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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其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其中证件、证书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发送,每张图片不得超过5M。报名材料打包命名为:“ZP2024+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招聘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红河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个人情况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博士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红河学院人事处与相关用人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的博士初审合格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红河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同一天进行,具体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

面试由红河学院组织实施。相关招聘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应聘博士的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80分(含等额面试情况)。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的博士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前期成果突出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红河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红河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红河学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红河学院人事处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uoh.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红河学院人事处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红河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3—3694779(人事处)

(二)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纪检监察处)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红河学院人事处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uoh.edu.cn/)

附件【下载附件请阅读原文或复制链接】

1.2024年红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红河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者个人情况表

http://hrss.yn.gov.cn/html/2024/4/30/59124.html

(来源:红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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