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8:28:5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4年关于招聘专职教师的公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建有两个校区,幸福校区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南段,楼观校区位于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学院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共计3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专业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需求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起,相关岗位招满即停。 (二)材料清单 1.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中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3.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4.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5.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应聘专业方向+职称+最高学历”命名发送至对应简历投递邮箱。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试讲、面试、心理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六)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监督。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试讲和面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者,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投递邮箱:详见对应简历投递邮箱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 编:710043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 (须按照所提供的模板填写)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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