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国家公安机关核发的B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具备3年以上连续驾驶B类车辆的经验,对大竹行政区划和道路比较熟悉。
(二)高中及以上文化,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以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政治素养,能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四)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等良好品德。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听力和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七)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驾驶证件无效、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2.近12个月内有2次以上超速、超员违法记录的。
3.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4.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的(以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和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5.通过公安部门的安全背景核查,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有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有吸毒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3年内有致人死亡且负事故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之一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邪教组织的。
7.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胜任救护车驾驶员本职工作。
8.法律规定不得报名及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