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计算以报名之月起计算,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