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下方扫码下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厨师证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1025080727@qq.com
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序。其中第(1)、(5)项材料收原件;其余序号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等待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四楼多功能厅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