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5.29 吉林省多家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发布时间:2024-05-29 1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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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3号)(6人)
02
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2号)(7人)
03
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14人)
04
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33人)
05
2024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64人)
06
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10人)
01

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3号)(6人)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专业性强、结构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人才队伍,根据医院发展和相关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医院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长春市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厅3楼C302室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并携带《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各个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需求的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明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各个阶段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PDF版本,更新日期均为2024年5月);

  4.报名人员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附件2报名表上);

  5.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7.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8.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因证件不全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5月份,即到2024年5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将采用现场等形式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通过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签订合同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需求的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用人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czdsfy.com/index.php?m=&c=show&a=index&cid=45&id=2016

02

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2号)(7人)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专业性强、结构稳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人才队伍,根据医院发展和相关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例如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医院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长春市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中厅3楼C302室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并携带《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各个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各个阶段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PDF版本,更新日期均为2024年5月);

  4.报名人员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附件2报名表上);

  5.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7.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8.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因证件不全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5月份,即到2024年5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将采用现场等形式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通过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签订合同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需求的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用人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czdsfy.com/index.php?m=&c=show&a=index&cid=45&id=2015

03

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1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精神,按照敦化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敦化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4个岗位,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

  具体学历条件以《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准。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四)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日)为准。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及邮箱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下午4:00

  注: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名,一律按未报名成功处理。

  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文件打包,并投递至邮箱<1032925415@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1、填写好的《2024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报名表备注名为考生姓名);

  2、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约295*413,格式JPG,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3、学历学位证书照片(从本科起),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户口本;

  5、个人简历,含相关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6、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报名要求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发放地点为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2024年报考敦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岗位具体工作单位及地点需要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unhua.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组织部门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6223376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敦化市委组织部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dunhua.gov.cn)

04

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33人)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用人需求,经长春市第二医院研究决定,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1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长春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规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规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春市第二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本次公开招聘为网上报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报名材料进行邮箱投递,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不接受电话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准备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每个材料单独一个PDF电子版,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投递。

  (四)报名邮箱:ccsdeyyrsk@163.com

  (五)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5日14:00

  (六)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人事科组织,纪检全程监督。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投入指定邮箱。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低于招聘岗位1:3比例,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专业知识测试。

  2.时间及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招聘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第二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需递补的,从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招聘单位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信息在长春市第二医院公众号进行发布。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431—87905529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RRQPO8taIz6NMF3BtcxCA

05

2024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64人)

  为全面落实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人才资源支撑经济发展、打造东部生态新城发展战略,提升度假区服务水平,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64人。其中参照事业单位管理聘用制人员51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6日15: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www.cclm.gov.cn)通知公告专栏,进入公告最下方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电子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退伍证、社保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报考本岗位需要的各类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报名审核状态,显示为“退回修改”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内容重新修改提交。

  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6日15:0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退回修改未按时按要求修改提交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络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相关岗位。二是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以便预留充足资格审查时间,不要在临近截止期限时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过短等原因无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6日17:00。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进行缴费,成功缴费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缴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莲花山管委会(A315室,电话:0431-82536043)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报名考试费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6月11日15:00。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招聘流程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按照附件《2024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执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做四舍五入,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长春莲花山管委会官网公布,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入围的考生,携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退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做四舍五入,不满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将在长春莲花山管委会官网公布,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所占权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做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长春莲花山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可按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莲花山度假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育英实验学校、劝农山镇中心小学、长春市第一0五中学岗位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幼儿园幼儿教师、保健医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900元/月;泉眼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600元/月;泉眼卫生院护士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400元/月;劝农山镇卫生院电诊医生、放射科医生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5000元/月;劝农山镇卫生院护士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450元/月;四家乡卫生院电诊医生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5000元/月;四家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700元/月;四家乡卫生院护士、药剂师岗位转正后实发工资2500元/月。

  以上幼儿园、卫生院(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聘用人员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执行转正后实发工资的80%,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官网发布的通知信息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长春莲花山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clm.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2536047;

  0431-82536043;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1234。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zhaopin.com)

06

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辽源市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7名,详见附件1:《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公开招聘3人,详见附件2:《2024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2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用人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聘用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即到2024年5月27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1:30

  2.请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10(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4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中的招聘岗位不能同时兼报。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5:00。

  2.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6:00。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报名网站上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6月4日8:30至2024年6月6日17:0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2024年6月22日17:00。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或《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立功授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二楼)(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东旭街155号)申请审核,联系电话0437-3167311,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源市西安区征兵办、辽源市西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招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是否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为准)、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医疗结构化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yxa.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教育岗位:0437-3635706(辽源市西安区教育局)

  非教育岗位:0437-5011803(辽源市西安区卫生健康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0437-3167311(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lyx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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