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
【招聘条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除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设置(附件),专业名称要求与该目录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不予招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