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博士后
师资博士后
待遇薪酬
年薪25万元,聘期2年。
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一次性发放科研绩效10万元
年薪35万元
聘期3年
晋升空间
在站期间可根据国家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符合师资博士后条件的,可申请转为师资博士后,享受相应待遇
出站满足条件可留校入编,直聘副研究员,提供安家补贴40-45万元
科研团队
子女入学
提供幼儿园、小学、中学一体化、公办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住房优惠
提供精装修人才公寓,配齐家具电器等,可拎包入住
科研奖励绩效制度
项目名称
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
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
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日常生活资助:
40万元(两年)
福建省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A类)
50万元(两年)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人才经认定可同时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详情扫描下方二维码:
出站留校工作后如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人才,可同时享受福建省提供的:①生活津贴:合计12万元,按月连续发放5年;②住房补助:博士每人共14万元,分五年发放。
博士后还可申报以下两类项目资助:
·香江学者计划 :36万元人民币+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2万澳门币(共约合36万元人民币)
·中德博士后计划:30万元人民币+1500欧元/月。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面上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 万元)
·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另有若干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可供申报。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2.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3.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1篇国际顶级期刊论文可视同于2篇卓越期刊论文。期刊认定规则详见下方二维码: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各流动站站点联系邮箱,达到师资博士后要求的,请同步抄送至人事处高才办邮箱gcb@fzu.edu.cn,邮件名请注明“(师资)博士后+姓名+毕业院校+研究方向”,应聘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
(2)可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含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等科研成果)。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91-22865501
邮箱:yjsyzhb@fz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行政北楼西309研究生院博士后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苏老师
电话:0591-22865279
邮箱:gcb@fz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223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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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