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23:55:27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 年4月22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830-2882730。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二)考核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882730
  监督电话:0830-3700387

附件1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 2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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