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是指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尽量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养老金计算方式等方面都不一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件事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限于篇幅的限制,具体的内容就不再展示了,感兴趣可以搜一下)。
在这个政策执行的过程中,针对在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前已经参加工作,并在并轨后退休的人员,政策称其为“中人”,因为养老金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需要兼顾公平与效率。所以给与了10年的过渡期,这期间内“中人”养老金计算通常会采用“保低限高”的原则,即保证养老金水平不会低于并轨前的水平,同时限制养老金水平不会过高。随着过渡期的结束,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将100%按照改革新办法领取养老金,这就是本文讲的“养老金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