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二)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
(三)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在同等条件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接待事宜,掌握与人沟通的技巧,善于处理突发状况等。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