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西安交大附属中学,园区学校,昆山卫健系统招407人

发布时间:2024-03-12 2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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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是园区管委会直属的公办初中。地处苏州工业园区核心地带,南校区南邻斜塘老街、东邻苏州奥体中心。学校现有108个班级,在校师生4900余人。教学质量一流,在苏州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每年均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骨干教师及优秀毕业生加盟我校。2024年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待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将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程序

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等考核后,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集中组织的区域考核。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拟录用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等必备证书的,不予录用。拟录用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审查,拟录用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予录用。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五、应聘方法

第一步:网站报名

第二步:下载并填写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以“学科+姓名”的方式命名。

第三步:将各类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第一学历)、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等以图片形式整理为一个压缩包,以“学科+姓名”的方式命名。

第四步:将《应聘人员登记表》、证明材料压缩包以两个附件形式发送,招聘邮箱:xfcz2018@163.com,邮件主题:2024年应聘+学科+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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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文景实验学校2024年师资招聘

       苏州工业园区文景实验学校是园区管委会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地处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南隅。学校实行一校两区管理:翰林路校区(原翰林小学),2009年开办,位于林泉街566号;金谷路校区,2023年9月正式投用,位于金谷路160号。学校目前教师129名,其中1名特级教师,2名正高级教师,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66人,占比50%以上,学校教师人才指数位列园区和苏州大市同类学校前列。

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招聘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数学、英语、物理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事业待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由园区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程序

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等考核后,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域考核,每个考生限报1所学校1个学科。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第一步:提交电子邮件:

1. 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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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并整合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含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

3. 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的PDF文件分别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在职/应届+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并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sipwjczb@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在职/应届,如:初中语文张三应届。

第二步:填写在线表格:进入网址链接或扫描二维码,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 网址链接:https://www.wjx.cn/vm/Pp9lEhm.aspx

登记表上填写的各类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通知面试后现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面试地点进行审核。(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

苏州工业园区星澄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

      苏州工业园区星澄学校创办于2016年,是园区管委会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被誉为园区后花园的生态科技城,毗邻美丽的阳澄湖,周边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建造投资1.86亿,占地近百亩,设施精良,装备齐全。学校以“优质教育唤醒美好人生”为办学理念,教育特色鲜明,成为青剑湖版块异军突起的新生力量。学校依托苏州市首批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培养了大批优秀骨干教师,其中特级教师2名、姑苏特聘人才1名、青年拔尖人才1名、市区学科带头人28名。因学校发展需要,2024年需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英语、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综合实践

小学:语文、科学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待遇标准。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由园区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程序

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面试后,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域考核,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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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三步:《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学校邮箱sipxcs@sina.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学段学科+姓名+在职/应届。(相关证明材料不用发送,学校现场考核前审核原件。)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

2.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科智路18号 邮编:215122

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7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6号)《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有关文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见《2024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一批次)》(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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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岗位简介表》中的招聘岗位分为A、B两个岗位类别。

 

  (1)《岗位简介表》中的“A”类岗须具有昆山户籍或符合户籍照顾政策,面向2024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2届、2023届(须有不缺联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岗位简介表》中的“B”类岗位不限户籍,面向2024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经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2022、2023年同期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及以下学历须在1988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在1978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本科学历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学历,其中:大专升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其专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医药卫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5.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且与岗位要求相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单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科、研究生学历段专业均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并取得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7.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1日。

 

  8.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符合户籍照顾政策的情况有:夫妻两地分居,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系独生子女且是非昆山户籍。

 

  9.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专业、技能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其中要求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其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对其失信行为认定按照我省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4月1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关闭的,视作“报名不成功”;2024年4月1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https://zpks.ks-ihealth.cn: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经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应聘人员可在系统报名提交24小时后,及时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并根据初审意见在收到反馈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传,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和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5:00(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4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有(生成PDF上传):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础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报考A类岗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等;

 

  (3)由学校(学院)开具的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学历需提供);

 

  (4)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完整版(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签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报考A类岗的符合户籍照顾政策的应聘人员,如属于夫妻两地分居情形的,另需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社保缴纳清单(结婚证书须于2024年4月1日前取得);如属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的,另需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独生子女证明;

 

  (7)归国留学人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上传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中英文对照);

 

  (8)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截图等,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多页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5: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通过资格初审、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到卫健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四)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络缴费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卫健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公告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3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卫健委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查阅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网上缴费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面试费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用。

 

  3.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或递补信息,通讯方式(手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本场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值,该第2位数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内考试总成绩相同,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结束当天,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

 

  (八)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先进行考察(政审),孕期结束完成体检。

 

  (九)考察(政审)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十)资格再审、录用和聘用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再审。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2.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录用材料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因资格再审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自公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管理室。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拟录用人员应向招录单位说明情况,经单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可延期办理录用手续,最晚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无法转递档案的,取消录用资格。

 

  5.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工作合同。拟录用人员与首聘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谋职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新录用工作人员自满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起2年内未取得所录用岗位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将终止(解除)工作合同。

 

  7.博士研究生录用后按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学历层次录用后按照备案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参照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8.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须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遵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9.拟录用人员自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我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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