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绥德县2024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21: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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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绥德县2024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依据《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年度在校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就业见习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人才入库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进行在线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2.申请成功后,见习人员应持《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和《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主动到所申报的见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见习人员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
3.见习人员持申报材料,于3月19日到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2号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700元/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全额发放见习补贴;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5元/月,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日前发放上月补贴;
5.见习人员月出勤时间不满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3月27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5621514。
(四)报名后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后续事项通知将在该微信群里发布。
附件:
附件1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附件2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附件4就业见习介绍信.doc 
绥德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

来源:绥德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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