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初级职称且会计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4.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