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事业编引进人才12名!享安家费、安家补助等!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 赴陕西师范大学引进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07:26:47   

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

赴陕西师范大学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引进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西乌珠穆沁旗教育系统开展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2名。

引进计划

引进教师计划数12名(列入事业编制)。其中:初中教师10人、高中教师2人

引进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2024年3月15日17:00

  (2)形式:采取微信小程序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31或微信扫描二维码(下附图片)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政策待遇

  引进教师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西乌珠穆沁旗引进名优教师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及旗政府党组会研究引进教师的优惠政策:

  (一)岗位编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编制并办理列编注册。

  (二)工资待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引进教师的学历、职称、工龄等,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

  (三)安家费。引进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安家费65万元(税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含公费师范生)发放安家费60万元(税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锡林郭勒盟地区生源考生另增加安家补助10万元;享受安家费,应签订6年服务期限的引进合同,安家费第一年按50%的比例在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合同期满后发放50%,并可提供3年免费临时居住条件。

  (四)户口迁移。引进教师可在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

  (五)子女入学。对引进教师有就读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子女的,可选择转入旗内任何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与本旗户籍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

  (六)配偶就业。引进教师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由旗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西乌旗企业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引进教师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七)职称评聘。引进教师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首次申报时,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引进教师(不含初次就业的引进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引进政策的,可直接引进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按原任职资格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科研经费。在第一聘期的引进教师,承担国家、自治区、盟市级科研项目、课题的,分别按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

  (九)完善社保关系。引进教师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引进之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对因辞职、离职等出现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入情况,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0479—6829100

  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3522134

  咨询电话: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人事股:淑股长15947093768

  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康老师13947969452

  西乌珠穆沁旗第二初级中学:李老师13947921823

  西乌珠穆沁旗综合高级中学:吴老师15947191836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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