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条件
1、拥有至少十年的景观设计经验;
2、拥有在甲级院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3、有参与过大型项目或中级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经验;
4、可以提供拥有业绩相对应的合同说明、景观设计相关领域管理工作经验;
5、能独立组织景观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能有效地控制工期和景观实施效果,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绘图专业软件;
6、具备专业创新能力、掌握高效的工作方法,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具有极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熟练掌握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软件;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精通专业业务并具有15年以上园林绿化专业工作经历,在园林绿化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备注: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专业);
5、热心园林绿化工程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