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北方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交易管理、产融创新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操守、个人品行和信用记录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较强的数字经济领域战略规划、模式创新、市场化运营、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金融和产业复合型专业人才优先,具有多岗位实践经验者优先,具有交易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4.任职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累计5年以上智慧科技、数字金融等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经历,其中1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2)具有累计5年以上智慧科技、数字金融等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经历,其中3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3)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含相当职务),或者省(直辖市)管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或相当规模公司副职(含相当职务);
(4)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3年以上,或者省(直辖市)管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或相当规模公司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3年以上;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
4.在生态城管委会历次招聘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及体检后主动放弃聘用的或曾在生态城党委、管委会工作,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
7.身体因患疾病处于医疗期的;
8.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