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2 00:32:52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面向全县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贡山县户籍; 3.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六类符合一类即可); 4.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的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贡山县人民法院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贡山县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四、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1张。经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给本人。 2.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起,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4.报名地点: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3室)。 5.联系人:和丽琼,联系电话:13988609553。 贡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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