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2 00:08:49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招聘初中语文教师 岗位公告 01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岗位条件 初中语文教师(1人) 1、年龄在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 2、取得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同等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团队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4、普通话标准、沟通表达能力强、讲课条例清晰、风趣幽默、有互动、能够因材施教、启发教学。 02 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4.岗位相关证书; 5.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 3.其他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资料投递到邮箱swlgfx@lg.gov.cn,报名资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规定格式提交资料,视为未提交。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联系咨询 沈老师:0755-89559360 03 资格审查与面试 (1)学校将根据简历和相关资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结果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04 录用待遇 一经录用,以第三方购买服务形式办理入职,足额享受深圳市以及龙岗区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4年3月1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