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23:19:57
渝北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书记员 招聘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书记员岗位(6名)。 2、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 (6)同等条件下,速录员或电脑打字和手写记录速度快、质量高者优先。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5)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下载简章所附的《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24年3月16日18:00前将word版报名表(电子档命名为“3.20+姓名”,)发送至cqybfy2009@163.com电子邮箱。 特别注意: 请报考人员自行对照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不设单独资格审查及考前通知环节,符合条件人员于考试当日来院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证明的,不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全天进行,请参考人员9:10准时到达渝北区人民法院正大门集合,随后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渝北区空港大道418号)。 3、需携带的资料: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纸质件,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包括电脑同步录入、Word操作及文字速录。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复查。若因身体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项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三、工作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基本工资2700元, “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缴纳; 2、绩效考核(称职以上)每季度900元; 3、年终一次性奖励:称职每年2000元、优秀每年3000元; 4、在院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开始计发在本院工作年限金,满一年的在院工作年限金为300元/月,后每满一年上涨100元(最高700元/月)。 四、本简章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因招聘名额较少,本次考试未录取但排名靠前人员将进入人才后备库,后有适合岗位空缺,可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 -END- 来源:渝北就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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