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一分钟: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能否不予续签?

发布时间:2024-03-11 22:29:41   

学法一分钟: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能否不予续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之日时。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职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月工资标准,或者选择劳动仲裁,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有两种选择,如果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可以与女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以后就执行新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原劳动合同不会终止,将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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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嘉宾——潘洁慧
嘉宾简介 

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系温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瑞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兼职仲裁员,瑞安市塘下镇海安学校法制副校长。潘洁慧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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