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20:44:01
和平南街道办事处关于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 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 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工作内容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 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 岁以上男50 岁以上大龄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 1 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3、懂海南话的女性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3 月13 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美舍路廉租房小区5楼办公室 511 房 联系人:傅茹艳 联系电话:089865230662(工作日上午08:30 -12:00;下午 14:30-17:30) 3.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1 张个人简历。 五、招聘方式:面试 六、工作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或各社区七、工作待遇 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010 元含个人保险)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 2024 年3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