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年龄 要求 |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1 | 临床心理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具有医学背景)/应用心理学(具有医学背景)/基础心理学(具有医学背景) | / |
2 | (浙西院区) 精神科医师 | 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3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重症医学/危重症医学 | 1.本科学历者需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中级及以下职称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完成规培。 |
4 | (浙西院区) 心电图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医学影像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中级及以下职称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完成规培。 |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年龄 要求 |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5 | 临床治疗师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用心理学(有医学背景) | 医师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者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6 | 中药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中药学 | / |
7 | 护理1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 |
8 | 护理2 | 8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护理(学) | 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9 | 生物样本库工作人员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生理学/生物学(生理学) | / |
10 | 计算机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计算技术/ 数据科学与技术 | / |
11 | 财务部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
12 | 转化精神医学研究室实验员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药学/神经科学/实验动物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
13 | 影像诊断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中级及以下职称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完成规培。 |
14 | 放射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医学影像技术 | 有三级医院实习或工作经历。 |
15 | 针灸推拿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 / |
16 | 物理诊疗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康复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用心理学 | / |
17 | GCP办公室专职药理研究人员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药理学/中药学 | / |
18 | GCP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 | 1.有1年以上临床试验相关工作者优先; 2.获得GCP证书和药师资格证者优先。 |
19 | (浙西院区) 卫生管理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公共事业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
序号 | 岗位 | 年龄 |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20 | 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 特聘研究员: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42周岁; 特聘副研究员:男不超过36周岁,女不超过38周岁。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专业不限 | 特聘研究员:原则上需博士后出站工作满2年;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特聘副研究员: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副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生报名当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诚聘英才-空缺岗位”栏更新。
2.报名方式: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z7hospital.com/),在首页“诚聘英才”—“人才储备系统”中,手机注册个人帐号登陆后,点击“申报岗位”—找到相应岗位后点击“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前请按规定随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资格审核。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审核: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审查未过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者未通过的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后予以审查。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可采用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选择考试方式进行,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考生。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时需加测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26527;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126510。
附件: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3月8日
附件: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