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昆明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持有《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进行过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昆明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