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邮政管理局是中央编办批设的副县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州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等。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5.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聘用人员与我局指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1.单位实行五天工作制,工资待遇按我局劳务派遣人员薪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员工享受国家机关单位法定假期及单位福利假,包括公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事假、带薪年休假等;3.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1.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个人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联系电话等情况)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邮箱地址为:156605536@qq.com。2.我局将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面试,简历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3.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声明:除原创内容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