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消除简历“第一学历”引热议!教育部曾强调→

发布时间:2024-03-11 02:52:08   

近日,话题

#建议消除简历第一学历概念#引发热议

网友讨论不断↓↓

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潘复生院士带来关于切实破除研究生招生就业过程中唯学校“出身论”的建议。

潘复生称,教育公平和就业平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在研究生招生和就业过程中又出现了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各个高校存在类型、特色方面的差异,但不应成为深造录取和求职就业的门槛,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进行人才评价的标尺。在招生和就业过程中这种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危害很大,亟待破除。

因此他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着重对招生歧视、就业歧视作出更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制订更加明晰、更为严格的处罚性条款; 

二是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健全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多元评价标准,消除学生档案、求职简历“第一学历”概念,破除对学校“出身”的显性和隐形限制条件;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全面清理纠正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出台的唯学校“出身论”不合法、不合理规定及做法;对涉及违法的,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出身”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教育部等多部门:

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用人导向

此前,教育部针对网友提问“专升本(非成人高招专升本)毕业后的第一学历是专科还是本科”进行答复时强调: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个人获得的最高或最后的学历。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实施,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国务院在2020年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同年11月,教育部再次重申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用人导向,尤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2023年11月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超六成受访者呼吁破除求职中的“第一学历”限制。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破除“第一学历”歧视,除了扭转用人单位“唯名校”的用人导向,还要消除把教育、学校等级化管理、评价的做法,不能人为地把教育、学校分为“三六九等”,同时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严格执行培养标准,建立起基于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以及与之对应的人才培养体系,消除“学历泡沫”。

摘下“唯第一学历论”的“有色眼镜”

学历,或者说“第一学历”,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注脚,绝不能成为衡量一个人能力的唯一标准。

学历是死的,能力提升却永无止境。“第一学历”不好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但这不是原罪,持续升级才是硬道理。即便一个人起点不高,如若能从自身角度及时调整心态、转换思路、自我提升,依然能够凭借个人能力本领置身“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广阔天地。

“第一学历”歧视问题的根源在于人才评价标准的跑偏。用人单位除了学历等显性指标之外,还应关注责任心、团队意识等个性特质,重视对其发展潜力的考察,让求职者的综合素养被发现、被看见。

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导向作用也极为关键,依法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营造“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识才用才氛围,避免“唯学历论英雄”,别让“第一学历”成为伤害求职者的一把“利剑”。对于奋斗者,我们的社会不缺少个人上升发展的通道,但此类通道的口子可以拓得更宽一些。

以上资料来自网络,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如果分享内容在版权上存在争议,请告知我方,我方立即删除。

上一篇:实习招聘 · 芒果TV最新综艺

上一篇:【本溪招聘】溪湖区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免费登记发布)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