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遵纪守法,敢于担当,廉洁从业,无违法犯罪或不良执业记录。
(二)任职资格
1.应聘经理岗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主管、主办岗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经理、主管、主办岗位人员应分别具有累计7、5、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应聘经理岗位人员应当具有央企总部部门主管岗位或所属企业同层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其他报名条件详见附件。特别优秀的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