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1)博士学位(有正高职称且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2)主任医师职称(博士学位且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可放宽至副主任医师)。
(3)具有在省、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专业科室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周年及以上经历。
(4)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
注: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二级分会委员及以上;省级医学会、省级医师协会副主委及以上。
2.近5年来同时取得以下业绩:
(1)课题: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单项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上)。
(2)论文或成果: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一区或二区影响因子10.0以上);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前2位完成人);或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排名第一),推广并应用于临床实践,产生显著成效(提供单位推广及应用证明)。
1.事业编,人才引进安家费100-120万元、年薪60-12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就学等一系列相关需求。
2.正式入职后,给予36个月过渡期2000元/月的定额租(住)房补助。
3.直接聘任科室主任或负责人职务,享受正高职称工资待遇。
4.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范围,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其待遇可“一人一议”。
5.带领团队加入的,学科带头人及队员待遇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