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2)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其中:任教英语学科须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3)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毕业的留学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