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 21:39:42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我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等且在处分期内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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