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及优秀在职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届毕业生:
1. 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
2. 持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3. 以上相应证书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职教师:
1.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3年及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历。
2. 持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小学部两主一参教师:
语文3人,音乐1人,体育(专项篮球)1人,科学1人。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按照要求统一上传应聘资料。
应聘资料应包含:
①个人简历
②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及6寸生活照
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
请将上述资料打包制作成PDF文档(资料总容量不超过50M),
并统一命名为“学科-姓名.pdf”。
2.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我校将根据工作进度择机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到校应聘(请保持联络畅通)。
报名后初审合格者,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校参加面试。届时由学校组织评委专家对应聘者专业素养、教学技能、教育理念、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合格者进行综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