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工作性质为农村乡镇地区从事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