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直接到海盐第二高级中学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3月6日—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海盐第二高级中学现场报名。
(三)面试与录取办法
1.海盐第二高级中学于3月17日(初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面试。(已报名登记通过审查人员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缺考)
2.录取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对象。如拟录取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上述方式递补(拟录取最低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5分)。
(四)考核
1.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逾期,则不再递补。
2.公示与录用。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