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籍贯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威海市及所辖区市,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在山东省威海市及所辖区市也可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过不当政治言行或违反政治规矩情形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