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9:59:55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龙新乡人民政府人才队伍建设,经龙新乡党委政府研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消防队员,1名护矿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其中消防队员2名,护矿队1名。 (二)工作职责 1.消防队员:一是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集镇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护矿队员:一是负责片区黄龙玉矿洞的巡查守护;二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消防队员具有高中(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矿队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性别要求:消防队员:限男性;护矿队员:不限; 5.具有龙陵县户籍,报名需要持有龙陵县户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嗜好; 8.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9.身体有纹身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新乡组织办公室(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5184809013、0875-6800003。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及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可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名,报名所需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所有材料打包上传至lxxzf@163.com);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 (3)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龙新乡人民政府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龙新乡组织办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差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替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服从岗位调配。 五、工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薪金待遇,消防队员每月工资3900元(含三险一金),护矿队员每月3000元(含三险)。 (二)录用人员如需住宿可向乡人民政府申请,在乡政府就餐期间按乡人民政府就餐标准交纳伙食费。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 4.工作人员考核按乡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供稿:龙新乡人民政府 编辑:尹艳坤 编审:黄丽华 关于清新龙新: 该微信公众号由龙陵县龙新乡宣传办管理,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畅享龙新精彩内容。 免责申明: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做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何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875-6800003 投稿邮箱:lxxzf@163.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