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职位说明
1)幼儿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健康的身心、大方得体的仪表,充满爱心和童心;一定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一定的音乐、美术、手工等基本功;一定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教育活动的组织能力。
2)保健医生应具备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孩子,具有刻苦钻研精神;具有幼儿保健工作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财务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会制度。为人正直努力、勤奋好学,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人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沟通能力,逻辑思维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2)保健医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儿科及保健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3)财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熟悉企事业会计制度、薪酬制度和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持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会计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人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及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有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人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一般为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