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原则上具有孝感市户籍或为本地常住居民;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出生年月及取得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有吸毒史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提出辞职或被辞退的;
8.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条件
1.看护辅警
18至4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勤务辅警
18至3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文职辅警
18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优先招聘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院校、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留置看护工作经历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