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0日。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用人主管科室、监察室,联合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需提供个人简历、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1张,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请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确认。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人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招考比例可放宽至1:1。对紧缺岗位,如报名和资格审查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开考比例由医院另行研究决定。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对招聘岗位笔试人员超过开考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另行通知。
4.实践技能操作。入围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本专业常规的实践技能能力。实践技能考核原始分值为100分。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技能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只参加面试者,其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总成绩;若参加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者,按面试成绩60%、实践操作技能40%计算考试总成绩。对只有一人参加考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核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鄂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程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委审定后,在医院网站、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