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 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门政办发[2016]58号)精神,结合我镇龙泉务地区乡医需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乡村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18—70岁之间(不 4.乡医实行岗位管理,应聘人员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或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证书(乡医资格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北京市颁发); 5.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龙泉镇龙泉务村医务室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李占杰13717966881,陈疆13521134333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1.报考人员的选聘最终由招聘评审组决定(招聘评审组由龙泉镇民生保障办公室、龙泉务村医务室和龙泉务村委会共同组成); 2.医务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卫健委备案无误后方可上岗,岗位补贴按照门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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