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在满足报名条件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普通类、美术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逐个录取。普通类和美术类之间相互不跨类录取。
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科技特长、学科特长、荣誉奖励、体质健康平均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科技特长、学科特长、荣誉奖励、体质健康平均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将所有考生排好序后,逐个按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没有录满,则将考生录取到所填第一专业;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按顺序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的后续专业能否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录取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该考生处理完毕后,依次录取其后面的考生,直至我校在提前招生批次该类别招生总计划录满为止。